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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可以和受害人见面吗?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网时间:2020-11-04 11:40:37

网友: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可以和受害人见面吗?

苏义飞律师:可以,但受到严格限制。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同意才能见面。

《(2018年)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2017年)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一百九十六条  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中,辩护律师应当积极建议和参与同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和解协商,争取被害人方面的谅解。

苏义飞律师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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