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网时间:2020-05-19 05:18:10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金亚太所刑字2018 第 号
合肥市看守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指派我所 苏义飞、蒋宗任(实习) 律师前往你处会见涉嫌 诈骗罪 案件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李xx ,请予安排。
特此函告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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