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怎样执行? - 刑法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网时间:2016-05-27 05:35:29
核心内容:我们在新闻当中经常知道犯人犯事如果被判处死刑,是有执行的机关单位的,那么这个机关单位是哪些呢?在执行死刑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务120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还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法务120为您推荐:
■ 死刑执行程序的适用
■ 六种证据禁用于死刑定案
■ 对判决死刑的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核准?
■ 如何保护怀孕女死刑犯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