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义飞律师团队成功为两起敲诈勒索案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网时间:2026-09-29 09:43:23
中秋月圆,人亦团圆——苏义飞律师团队成功为两起敲诈勒索案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
2026年9月24日,中秋佳节前夕,当万家灯火渐次亮起、团圆氛围日渐浓厚之时,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苏义飞律师团队接连收到取保消息:由苏义飞、李井方律师承办的职业打假人H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以及苏义飞、金雨爽律师承办的网推债务优化从业人员W某涉嫌敲诈勒索案,均于同日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两位当事人分别走出S县看守所和H市看守所,在中秋节前与家人团聚,重获自由。
一案一策,精准辩护
两起案件虽同涉敲诈勒索罪名,但案情背景、行为模式截然不同,辩护策略也各有侧重。

在H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中,当事人以“职业打假人”身份,在超市购买过期或“三无”产品后,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等方式向商家索要惩罚性赔偿,随后被S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苏义飞、李井方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并从刑法理论、司法解释及案件事实三个维度展开严密论证。辩护人引用张明楷教授的观点指出,职业打假是公权力打击假冒伪劣的有力补充,不应轻易将维权行为犯罪化;同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论证H某的行为具有民法上的请求权基础,其索赔金额均在法定赔偿幅度内,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向市监局举报或向法院起诉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合法救济途径,并非刑法意义上的“恶害”或“威胁”。最终,S县公安局充分采纳辩护意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H某取保候审,并责令交纳保证金二千元。

在W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中,当事人因卷入一起公司催收(债务优化)相关案件,于2026年8月26日被H市公安局Y分局刑事拘留。苏义飞、金雨爽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案情分析,认为W某入职涉案公司后仅从事售后客勤维护工作,不负责招揽客户,不参与模式制定,不接触核心决策与利益分配,在共同犯罪中处于边缘辅助地位,应认定为从犯。同时,W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明确表示愿意全额退出违法所得,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刑事犯罪及行政处罚记录,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家庭关系,无社会危险性。辩护律师据此向办案机关提交详尽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最终H市公安局Y分局采纳律师意见,对W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26年9月24日,W某被正式释放。
专业价值,彰显担当
两起案件的成功取保,既体现了办案机关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也彰显了苏义飞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值得一提的是,两案当事人均在中秋节前重获自由,得以与家人共度佳节,这正是刑事辩护律师工作的意义所在——不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守护一个个家庭的团圆与希望。
苏义飞律师提醒:职业打假和债务优化领域法律风险较高,从业者应增强法律意识,准确把握行为边界;一旦涉案,应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团队将继续关注两案后续进展,依法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辩护,争取最好的案件结果。
(撰文:苏义飞、李井方、金雨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