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网时间:2016-05-11 05:01:36
一、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1、当您的人身权利受到犯罪行为侵害或者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获得经济赔偿。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分为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和刑事公诉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规定》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1、当您受到犯罪侵害导致身体受伤时,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2、当您的近亲属因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作为法定继承人,您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3、当您的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造成了物质损失,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特别提示:在刑事附带民事官司中,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规定》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三、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经您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递交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交几份; 您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能够证明因犯罪行为给您造成物质损失的证据材料。 法条提示:《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5、15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