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传销罪委托苏义飞律师保释成功
来源:合肥刑事律师网时间:2016-07-18 07:22:08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苏义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系犯罪嫌疑人贺某侦查阶段的辩护人。
通讯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财富广场首座14楼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法:15855187095(苏义飞)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 贺某 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犯罪嫌疑人贺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于2016年 3月 15日被刑事拘留。申请人应贺某及其近亲属的要求,为贺某申请取保候审。贺某是一名大学刚毕业的学生,之前没有犯罪前科,是传销受害人,在看守所每日痛哭流涕,已经深刻反省。如果对贺某变更为取保候审,不具有发生社会危险性。恳请贵局对贺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贺某家属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
现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向贵局申请对贺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若贵局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恳请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此致
合肥市长丰县公安局
申请人:苏义飞
日期:2016.3.30